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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建政校区南区教育大厦一、二楼临街铺面(5年)招租交易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点击数:

项目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建政校区南区教育大厦一、二楼临街铺面(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152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29日17时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根据出租人的书面申请,变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临街商铺

租赁面积(㎡)

1351.3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个季度为一个支付期每次交租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10日内交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

3个月,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履约保证金

3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

是否设立居住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临街铺面,地理位置优越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因面积增减而相应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

54052/月40元/月·平方米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南宁师范大学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后续租金以3个月为一个支付期,次交租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10日内交纳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名称:南宁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账号626257498267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人须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须合法存续6年及6年以上;

3.提供近3年内(2021年至2023年)无不良征信记录;

4.提供近1年内(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的完税凭证记录;

5.提供近1年内(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含3人或3人以上)。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承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2.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3.标的用途: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范围内食品、餐饮、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办公等;禁止经营酒吧、歌舞厅、洗浴、其它娱乐行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经营的商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17时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营业执照须满足存续6年及6年以上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须满足存续6年及6年以上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提供近三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的信用报告(2021-2023年)

④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2年10月-2023年10月的完税凭证记录

⑤提供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22年10月-2023年10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含3人或3人以上)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个体工商户)。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意向承租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拾元整(¥200000.00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至2023年1月2日
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承租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样板).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产交所:张经理 0771-5757533 18978887123

出租方:唐忠海13807715514

报名咨询

金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5: 00-18:00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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