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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gzc 作者:gzc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1日 点击数:

经学院研究,决定我校明秀校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代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建设规模:明秀校区4、13、16、30、31共5栋教职工住宅楼以拆旧建新的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拟规划总用地面积8300平方米,建设2栋32层低于100米的高层住宅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筹备阶段的相关资料统计汇总、项目改造方案、立项申请(包括立项前有关手续报批、争取规划设计条件和容积率等)、动迁、补偿安置、地质勘察、项目规划报建,实施阶段中的旧房拆除、设计、施工(包括施工招标)、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竣工验收,产权证办理至交付使用及所涉及的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建设等行业或国家有关规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招标方式

学校采取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经过考察和竞争性谈判等程序进行招标。

四、投标人资质及与合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南宁市内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壹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有独立运作的房地产项目或有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代建经验,并与建设、规划、土地等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4、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期(1个月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达l000万元以上。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4年3月21—28日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号招标管理科。

六、报名时必须递交的资料(无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原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开具的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汪老师13507715860联系电话:0771—3908051

龙老师13878144468联系电话:0771—3132315

八、截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11:30分。

2、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号招标管理科。

广西师范学院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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