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受出租方委托,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拟对明秀东路175号图书馆一楼铺面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明秀东路175号图书馆一楼铺面位于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正门,现共有三间商铺,分别为1-4号铺面共403.78平方米,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承租;5-7号铺面共496.48平方米,现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8-9号铺面共213.62平方米,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租金按每年转账一次支付。签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转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个付款周期提前一个月转付租金。水电费押金为20000元,租赁合同正常终止后,出租方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分支机构以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准);
4、企业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1、商铺门前正前方停车位(不得做其他用途)无偿提供给承租户使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商铺不允许分租、转租、转让。
2、租期从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若挂牌成交人为原租户,则租期从2015年7月1日起计算。
通过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平台交易,以“截时截标,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月。
有意向的承租人可通过本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出租方联系,由出租方安排意向承租人对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并与意向承租人进行合作洽谈。在本招租截止日期内(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有意向报名的承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竞租保证金:
1-4号铺面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5-7号铺面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8-9号铺面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转入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至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报名参加竞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招租文件第七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在截标当日(2015年6月17日)当场确定承租人。
公告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6日
姚先生 18977112358 罗先生 1597772396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6日上午12:00
竞价报名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竹溪苑商业楼1楼(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