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校区文科理科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10]1246号、桂发改社会[2015]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师范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6040023)批准,现就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校区文科理科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校区文科理科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3-4492-GXCJ
1.项目概况:新建文理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8623.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797.83㎡,地下建筑面积9825.61㎡;框架结构/地上10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4.5m。
2.项目范围: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校区文科理科综合楼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详细施工过程监理服务。
3.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竣工验收备案且竣工决算完毕。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监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 17日至2015年7月24 日北京时间9:00—12:00, 15:00—17:30(工作日)。
2.发售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326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递交材料: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具的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缴纳。
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投标人应于2015年8 月10日上午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六楼)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8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厅开标。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