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国有资产管理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国有资产管理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正文

广西师范学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及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02    点击:

广西师范学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及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为充分展示学校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辉煌的办学成就,我校决定拍摄广西师范学院形象宣传片。经学校批准,拟采用校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我校形象宣传片拍摄及制作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师范学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及制作

二、宣传片总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近一年有成功拍摄和制作广西区内高等院校宣传片案例;

3.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二)技术水准

1. 拥有高效稳定的制作团队,摄制组分工明确。

2. 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方案需现实可行。

3. 脚本由省级以上作家协会会员(50万字以上个人专著)撰写,编导由国家一级导演担任,制作团队作品获得过至少一项国家级电影节奖项。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投标价格是最终结算的价格,即税后价);

3.拍摄及制作计划书(包含但不限于:拍摄计划安排、团队人员配备、制作设备信息、质量保证、服务承诺、成果及版权说明等)。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关于投标方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品案例、成员资质证书及获奖证书);

五、投标方式

1. 本次招标采用密封竞争式投标。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密封(分正、副本共两份),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学校对不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投标过程中所有费用自理,所有投标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 评标在具有合格资质的前提下,从计划书质量、报价、公司信誉、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不能超过校方规定的限价18万元,且所有项目报价累积相加后总价最低)。

六、投标材料递交时间

请各投标企业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30-10:00,将投标文件密封交至广西师范学院鸿远楼231室,逾期不予接收。联系人:汪老师 莫老师 电话:3908051。

七、相关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形象宣传片总体要求

2、广西师范学院形象宣传片合同

广西师范学院

201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