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5月实验中心办学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5月实验中心办学能力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633-164112151634/GXZC2016-G1-0936-JD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A分标:旅游学院—中西餐及旅游管理综合实验室改造项目
A分标(人民币):肆拾陆万叁仟陆佰伍拾陆元贰角(¥463,656.2);
B分标(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28,000);
C分标(人民币):陆拾贰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623,880);
D分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E分标(人民币):肆拾贰万零伍佰叁拾元整(¥420,530);
F分标(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
G分标(人民币):陆拾万零贰仟玖佰贰拾元整(¥602,920)。
H分标(人民币):伍拾叁万零玖佰壹拾伍元整(¥530,915)。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及节能环保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按分标发售时,供应商只能参加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的相应分标的投标。
1.发售时间:本公告有效期内,即2016年6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6月22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B分标(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元整(¥4,560);
C分标(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联行号 313611017053)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6日0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6日09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丽、邓雅文; 联系电话:0771-2808981;传真:0771-2808185。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