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食堂二层合作经营企业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学校批准,现就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食堂二层合作经营企业遴选竞争性磋商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经营企业参加竞标磋商。
一、项目编号: NNNU2019-CS01
二、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食堂二层合作经营企业遴选竞争性磋商项目
三、招标食堂概况:
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食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合兴路3号,合作区域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场内有普通照明,有取水取电点,有餐桌椅、吊顶、风扇等设施,市政燃气尚未开通。中标合作经营方须进行场地建设、水电改造及食堂设备的采购。
四、项目经营要求:
(一)经营定位:风味档口为主,特色餐饮为辅;
(二)营业前的场地改造和设备投资由中标方承担,投资额不低于700万元。
(三)场地建设、布局、设计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验收,才能开餐营业。
(四)承担经营期间相关费用。
五、合作经营期限:5年。
首次合同期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期满,如通过校方考核则可再续签三年合作合同。
六、合作经营企业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经营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二)具有2年以上(含2年)从事高校餐饮服务的经历,经营的高校食堂项目年度营业额至少有1年≥400万元(提供证明材料),且为就餐接待能力≥2000人以上的大型食堂(提供投标人和原项目学校签署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审核)。
(三)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在高校饮食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同时具备至少2名中级以上专业厨师(提供相关证书和2018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自营,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让。
(七)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八)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九)投标人必须到招标食堂进行过现场踏勘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报名、磋商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9日下午18时前到南宁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科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鸿远楼231室。联系人及电话:汪老师 丘老师,0771-3908051。
(二)投标人请于2019年9 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截标时间。9时开始受理,请装订密封)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南宁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科。过期将不予接收。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鸿远楼231室。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地址: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鸿远楼231室。
(二)联系人:汪老师 丘老师,电话: 0771-3908051
九、公告媒体: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网站(www.gxtc.edu.cn)。
南宁师范大学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