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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4    点击:

南宁师范大学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确定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

二、项目编号:NNNU2019-G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A分标:普通大米、优质香米、面粉定点供应商 2家,B分标:食用油定点供应商 2家,C分标:新鲜猪肉、牛肉类定点供应商 2家,D分标:新鲜鸡鸭肉2家,E分标:新鲜蔬菜类定点供应商 2家,F分标:水产类定点供应商 1家,G分标:冷冻食品、速冻肉制品类定点供应商2家,H分标:蛋类定点供应商 2家,I分标:鲜湿米粉类定点供应商 1家,J分标:豆腐类定点供应商 1家,K分标:干杂、调味品(含白糖、生粉)定点供应商2家,L分标:酱腌菜类定点供应商1家,M分标:洗涤用品 定点供应商1家,N分标:生物环保燃料定点供应商1家,O分标:一次性用品定点供应商1家。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评定为合格的,可再续签一年合同。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能提供本项目要求供应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生产、加工类或销售类企业;

2、各分标投标资格要求:

分标号

投标资格要求

A分标 普通大米、优质香米、面粉定点供应商

生产、加工类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销售企业注册资金 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B分标 食用油定点供应商

生产、加工类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销售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C分标 新鲜猪肉、牛肉类,冰鲜猪肉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具备动物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在南宁市设有分割车间和冷库;与投标人相关的主体在南宁市农贸市场开设有经营时间两年以上的相关产品的零售点(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代表配偶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D分标 新鲜鸡鸭肉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和冷库;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E分标 新鲜蔬菜类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具备初级农产品销售资质;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F分标 水产类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具备水产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在南宁市农贸市场开设有经营时间三年以上的相关产品的零售点(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代表配偶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在南宁市设有分割车间和冷藏设施;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G分标 冷冻食品、速冻肉制品类 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具备冷冻食品、速冻肉制品类销售资质;在南宁市设有冷藏设施和场地;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配备有冷链配送车辆。

H分标 蛋类定点供应商

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具备蛋类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I分标 鲜湿米粉类定点供应商

应为在南宁市本地生产米粉类食品的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投标。注册资金应不少1000万元;生产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备切粉、圆粉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资质;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J分标 豆腐类定点供应商

应为南宁市本地豆腐类食品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投标,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生产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豆腐类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资质;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K 分标 干杂、调味品(含白糖、生粉)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在南宁市开设有竞标物资零售点,经营时间三年以上,(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代表配偶名称的个体工商户)。

L 分标 酱腌菜类定点供应商

应为南宁市本地酱腌菜食品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投标,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生产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酱腌菜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资质;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M分标 洗涤用品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 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N分标 生物环保燃料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具备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

O分标 一次性用品定点供应商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在南宁市开设有竞标物资零售点,经营时间三年以上,(可以是公司的零售门店、公司法人代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法人代表配偶名称的个体工商户)。

3、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初级农产品除外),食品类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4、如是销售商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5、食品类物资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加工厂、配送中心等场所,具备24小时内供应我校所需物资的仓储、加工及配送能力;

其他要求或说明:

1、南宁师范大学有明秀、长岗、五合、武鸣4个校区,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物资送达指定校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冷藏运输车或配送专用恒温车)、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保险、劳保、质保及投标等一切相关费用。

4、每位投标人最多只能参加两个分标的投标,最多只能中2个分标。

5、本次招标所标示的采购数量为一年的预计用量。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是公司则盖章,个体则签名并按手印)。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请自备现金)。售出招标文件一律不予退款。地点:南宁师范大学鸿远楼231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科。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样品必须于2019年11月16日上午9:30前(当日8: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到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鸿远楼409会议室,逾期不受理。

八、投标文件开启时间、评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启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标方组织评审小组确定。

九、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结果信息将在南宁师范大学校园网公告(http://www.gxtc.edu.cn)。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汪老师 丘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051

南宁师范大学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