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代表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全校国有资产,受理、审核各部门呈报的各种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等资产购建申请;负责组织学校设备购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及图书、教材采购等招标工作;组织一般性国有资产购建、基建工程、大型维修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国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以及闲置资产的调配利用等工作;负责各类国有资产的租赁、转让、出售、报损、报废等审核处置工作;负责对外出租、出售资产竞标、拍卖的组织工作;负责接受校外固定资产捐赠的有关事宜,办理学校对外捐赠物资的相关手续;参与产权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
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资产管理科和招标管理科2个科室,现有管理干部9人。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是一个民主、团结、务实、勇于创新、充满活力的集体。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同志团结勤奋、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奉献。
部门岗位职责
处 长:石 刚
岗位职责: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部门人员配置和实际情况安排工作;负责协调本部门与校内各单位、校外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监督各岗位人员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岗位职责。
办公电话:0771-3903160
办公地点:明秀校区鸿远楼230室
副处长:空缺
岗位职责:协助处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资产管理科;负责初审校内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负责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分管科室各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
办公电话:0771-3131656
办公地点:明秀校区鸿远楼229室
副处长:马延昱
岗位职责:协助处长分管招标采购工作,分管招标管理科;负责执行招标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负责草拟、初审本部门制定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等制度性文件;负责督促、检查分管科室各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
办公电话:0771-3131362
办公地点:明秀校区鸿远楼233室
招标管理科
科长:汪洋涛
联系方式:0771-3908051
办公地点:明秀校区鸿远楼231室
资产管理科
科长:吴海原
联系方式:0771-3131362
办公地点:明秀校区鸿远楼233室
科员:曾雪纷(0771-3908063)
许小红(0771-3131340)
丘杭娜(0771-3908051)
张素欣(0771-31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