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
二、在处领导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资产管理科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负责对《广西师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维护,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总账的管理,固定资产入账复核,并具体负责房屋土地类、图书类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五、对学校各部门的设备采购申请进行初审,为分管处领导提供参考意见。
六、负责学校资产综合数据的填报工作,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完整。在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前提下,为学校评估提供所需资产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清查、评估、调拨、转让、处置、报损、报废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八、负责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手续办理工作。
九、负责部门资产管理员变更工作移交的组织、监督。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