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校领导和处长的领导下,协助处长搞好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等工作,对处长负责;
二、负责初审校内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并交由处长审批;
三、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或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
四、负责初审本部门制定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
五、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完成本职工作;
六、参与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定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